票貼 支票貼現

支票貼現

是指持票人為了資金融通的需要而在支票到期前以貼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銀行出售支票。

對於貼現銀行來說,就是收購沒有到期的支票。支票貼現的貼現期限都較短,

一般不會超過六個月,而且可以辦理貼現的支票也僅限於已經承兌的並且尚未到期的商業支票。

簡單來說就是,當你需要現金時,或是要使用自己或他人的未到期支票,

向銀行或任何願意借錢給你的個人或單位抵押或質借,以雙方議定的利率或折扣條件,取得現金,就是票貼。
票貼可分為銀行票貼及民間票貼,一般民眾並無法與銀行進行票貼業務,銀行只與公司行號進行票貼業務,

一般民眾是無法向銀行用支票貼現的。
一般銀行票貼是不接受本人支票貼現,而民間票貼就有做到以個人支票貼現此種借款方式也就是俗稱的「票貼」、「調現」。

通常銀行僅給予約票款八成的貸款額度,而專業的民間支票票貼公司可以給予的貸款額度就都可商量,但是2種都需以支票做為副擔保品,以票期到期回收的票款,作為還款來源。

支票貼現的種類 一般而言,支票貼現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

貼現是指客戶(持票人)將沒有到期的支票出賣給貼現銀行,以便提前取得現款。

一般工商企業向銀行辦理的支票貼現就屬於這一種

轉貼  現是指銀行以貼現購得的沒有到期的支票向其他商業銀行所作的支票轉讓,

轉貼現  一般是商業銀行間相互拆借資金的一種方式;

再貼現  是指貼現銀行持未到期的已貼現支票向中央銀行的貼現,通過轉讓支票取得中央銀行再貸款的行為。

再貼現是中央銀行的一種信用業務,是中央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而運用的一種貨幣政策工具。

支票貼現的辦理條件 商業支票的收款人或被背書人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商業承兌支票或銀行承兌支票並填寫貼現憑證,

向其開戶銀行申請貼現。貼現銀行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承兌支票向其他銀行轉貼現,也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貼現。

商業支票的持票人向銀行辦理貼現業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二)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實的商業交易關係

(三)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前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影本。

申請支票貼現的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或實行獨立核算、在銀行開立有基本帳戶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經濟單位。

貼現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經營狀況,具有到期還款能力,貼現申請人持有的支票必須真實,支票填寫完整、用印、金額無誤,

憑證在有效期內,背書連續完整。貼現申請人在提出支票貼現的同時,

應出示貼現支票項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並提供影本或其它能夠證明支票合法性的憑證,

同時還應提供能夠證明支票項下商品交易確已履行的憑證(如發貨單、運輸單、提單、增值稅發票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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