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典當商

從事典當的人士稱為典當商,從事典當的地點一般稱為「當鋪」、「押店」或「典當行」,在粵港地區又曾叫做「二叔公」,行業一般分為典、當、按、押四類,「典當」一詞就是從這四種的典和當而來。長期以來很多人把典當與高利貸混為一談,但其實問題在於借款一方對行業不認識,或者看不懂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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