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典當商 從事典當的人士稱為典當商,從事典當的地點一般稱為「當鋪」、「押店」或「典當行」,在粵港地區又曾叫做「二叔公」,行業一般分為典、當、按、押四類,「典當」一詞就是從這四種的典和當而來。長期以來很多人把典當與高利貸混為一談,但其實問題在於借款一方對行業不認識,或者看不懂借條。
cheon says: 2018-03-01 at 10:27:31 車禍 還債 回覆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留言 顯示名稱 * 電子郵件地址 * 個人網站網址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車禍 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