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商

從事典當的人士稱為典當商,從事典當的地點一般稱為「當鋪」、「押店」或「典當行」,需要借貸的人把抵押品交由典當商估價,典當商以估價的某個百分比借出款項,並在借單的限期內保管借貸者的財物。為免接收賊贓,典當商通常應警察要求把貨品保留一段時間,一般21至30日不等。業者指有一些地區規定借貸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例如香港需要出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1]),如果借貸者能夠償還借款並繳交手續費,就可以取回抵押品,反之典當商會沒收抵押品並變賣,也可以收買方式取得抵押品,然後即時賣出。在粵港地區又曾叫做「二叔公」,行業一般分為典、當、按、押四類,「典當」一詞就是從這四種的典和當而來。

One comment

  1. timtim says:

    我急需用錢還高利息錢莊
    我有機車,但還有車貸期 沒繳清
    請問能借多少?
    我是做豪宅保全,在西屯區工作
    領現金,融資.代書萬~
    請幫幫忙,急需當鋪車貸~代書借錢萬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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