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貼現法律效力

票貼:亦稱「貼現」,拿未到期的票據去換取現金,會預扣利息,銀行有辦理票據貼現的服務。

依銀行法第3條第1項第6款,背書:背書時,應於支票背面簽名或蓋章,支票正面之收受人(抬頭)應與背書時之姓名相同 背書簽名時,以別號、綽號、藝名、姓或名簽名,如能證明確為本人,均有效力 。只有公司章背書,缺代表人印章亦有效力。

公司章不限於正式印鑑,亦有效力例如:蓋有公司名稱、刻有“營業專用”、或“請領租金專用”等字樣背書,亦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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