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借友跳票 可訴訟移轉債務

通常民眾遇到財產遭假扣押的情形,可以寫訴狀請法院要對方限期起訴,讓債務糾紛可以快點進入實質審理。
但基本上,除非能證明這起因為支票跳票所產生的債務關係有其他違法情節,否則這位讀者就必須為自己名下的所有票據債務負責。
而根據來信詢問內容,這名讀者應是在知情的前提下出借名下支票給朋友,對銀行或者其他債權人來說,依支票上的名字追討債務是合法合理的。

出借應立下字據規範

雖然這名讀者可以提起移轉債務的訴訟,但無法改變開票人就是這名讀者的事實,因此本案暫時看不出解決方法。
提醒民眾應保護自己的信用,不要輕易將名字借給他人使用,包括被人拿去開具支票或者借貸、擔任連帶保證人等都應謹慎決定。
若已經發生債權、債務糾紛,自保之道是注意個人印鑑是否遭偽造,或者在出借名義之初,就可與對方立下字據,規範支票或者金錢的使用範圍以及額度,以避免個人信用遭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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