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借錢 還不出錢報警

陸「 裸照借錢 」風氣吹到台灣?

新北市一名年約廿歲的王姓女子急需用錢竟拍 裸照借錢 當抵押品;

她後來還不出錢,被債主鍾姓男子恐嚇要散布裸照,嚇得報警處理。新北地檢署認定鍾涉犯恐嚇罪,昨天起訴。

檢警指出,用裸照當借款抵押品的方式,近幾年在大陸地區很流行,被稱為「裸貸」,想不到會出現在台灣。

檢警說,裸貸的借款人清一色是女性,借貸時必須將個人資料及裸體持身分證的照片傳給債主作為抵押,

一旦沒辦法還錢,債主就公布裸照,不少女性還不出錢,照片被惡意外流。

新北地檢署調查,鍾姓男子和王姓女子是朋友關係,鍾因借錢給王女,所以握有王女四張裸照,後來兩人因為還款問題發生爭執,

鍾在去年十月傳訊息恫嚇王女要散布照片,還嗆「我會幫你上馬賽克,不知道會不會被認出來,不然你試試」等語。

檢方偵訊時,鍾承認因借給王女小額借貸數千元,所以握有王女裸照,在王女還不出款項時,確實曾傳訊息揚言散布,不過裸照早已刪除,

他並無散布王女裸照的意圖,嗆聲只是希望順利要回錢,不過檢方仍認定已觸犯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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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金錢使用裸照借錢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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