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林姓警員,誘騙 急需借錢 的女網友到人煙稀少的地方
在車內假同意 急需借錢 能幫忙真強吻、襲胸還用手指性侵,但林姓員警否認犯行
辯稱借錢「服用睡眠障礙藥物『沒性趣』」,不過檢方調閱兩人通聯紀錄,並在女子內衣褲採集到林姓員警的DNA,
加上員警測謊未過,今(13)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根據報導,50歲林姓員警透過臉書認識從事警界宣導品買賣的49歲被害女子,雙方僅用網路聊天,從未見過面,去年8月1日,
被害女子因缺錢繳房租,向林姓員警借錢,他同意隔日中午帶錢到嘉義市,不料在碰面前3分鐘,他發訊息宣稱車子在苗栗故障,
要女子搭高鐵到苗栗信用借錢。
女子抵達前,林姓員警不斷變換地點,他先請一名林姓女友人開車載他及另名錢姓男友人,3人在暗中觀察,等到女子出現又發簡訊,
藉口有事,請她先到造橋鄉龍湖宮附近一家朋友開的餐廳等他。
女子找不到餐廳,林姓員警又要她到附近湖畔步道邊走邊等他,但一直等不到人,加上天氣炎熱,女子表明想要離開,
林姓員警才獨自開車現身,載她到漁港、通霄和銅鑼鄉佛教聖地九華山等地。
當晚車子開到山區產業道路,林姓員警不斷問:「我很有錢,要不要當我小老婆?要不要一起去洗溫泉?」
女子感到不妙,先假裝答應,豈料對方兩度正面跨坐她大腿,強脫掉她的內褲、親吻她嘴巴和胸部,因為不舉只好用手指性侵。
最後,林姓員警仍然沒有借錢給她,而女子驗傷後也向嘉義警方報案。
林姓員警原本否認案發當天和女子在一起,但警方調閱通聯記錄,以及汽車行蹤軌跡,發現與事實不符,拆穿他的謊言,
不過林姓員警仍否認性侵,犯後更誣陷女子以美貌引誘他騙錢,還在臉書散佈不實指摘,甚至反控女子恐嚇取財,造成對方身心嚴重受創。
據了解,林姓員警已婚育有2子,從警近30年,幾乎都在國道公路警察局 借錢 服務,2012年底轉到第二大隊服務,
因躁鬱症、睡眠障礙等病,請了數個月的病假,去年被告後被調任信用借款國道九隊,該案現由雲林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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