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給朋友作票貼

你現在只能讓支票如期兌現,除非你願意承受跳票的信用損害,但跳票後第三持票人一樣會要求你支付票款的
支票開出去就等同於現金支付出去,止是付出現金的日期往後延,當初借朋友支票,就如同預借現金給他,只是他先拿去跟銀行做票貼,
也許他是轉向地下錢莊週轉,但不管他票貼轉到誰手上,你支票要是沒有指定受款人和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那支票到期日你只有讓它兌現,除非你刻意跳票.

以後要有一觀念,要是有獲得利益後(例如購物付款)開出的支票可以不必指明受款人,

但若是預先支付的支票,就一定要指明受款人與註明禁止背書轉讓,如此才能在對方出現票貼問題後,讓自己的損失減至最輕.

現在只能讓支票如期兌現,除非願意承受跳票的信用損害,但跳票後第三持票人一樣會要求支付票款的.

讓你的支票票貼兌現,將對方的支票存入戶頭,就等他跳票後,再拿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對方不理惠也沒有財產好查封,那就只能轉換成債權憑證,用時間跟他耗了

現在銀行是不接受所謂的止付的,

除非是支票遺失可以先止付,但也需要補上法院的公示催告,否則止付也是無效.
但你不是真的遺失,千萬別用遺失的理由止付,有可能會被最後持票人告誣告.再來就是到法院聲請假處分止付,
但沒有禁止背書轉讓的話,做這聲請到頭來是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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