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的平均周轉速度

生產資金的構成,指生產資金中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的比例。生產資金按照周轉方式的不同特點,區分為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固定資金的實物形態是廠房、機器設備等勞動資料,其特點是可以長時間在多個生產過程中發揮作用,其價值則按損耗程度一部分一部分地、逐漸地轉移到製成品上,不需要立即在實物上更新,周轉一次需要的時間較長。流動資金的實物形態是原料、材料、燃料、輔助材料等勞動對象,其價值經過一個生產過程全部轉移到製成品上,需要在實物上重新購置,因而周轉一次需要的時間較短。預付勞動報酬的資金從周轉方法上與購買勞動對象的資金相同,也屬於流動資金的範疇。由於生產資金的不同部分的周轉速度不同,整個墊付資金周轉速度快慢,一方面取決於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周轉速度的快慢,另一方面取決於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在生產資金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其計算公式是:

資金的平均周轉速度= 一年內固定資金周轉總量+一年內流動資金周轉總量
資金總額

資金周轉時間的長短,受生產過程和流通過程中多種經濟、技術和組織狀況的制約。因而不同部門、不同企業的資金有不同的周轉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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